理解与认可也是不容易的,但是这个我还是会专注到自己的小说上的,这个因为这个不仅关乎着自己的面子的问题,也关乎到我对这个人生的感悟吧,我总是说我有什么很厉害的感悟来着。
但是如果我连写都写不明白的话,这个再怎么厉害的感悟又有什么用,又有什么人会记住啊!我用我的手法从一个小学生写日记一路走来,这个不是为了写日记,而是写的是狂人日记来着,这个我敢剑指鲁逊,这就是我的傲气来着,这个如果你们能看懂鲁逊的小说的话,这个你们也能看懂我的小说。很多东西都是隐喻来着,这个不能说得很明白,这个也不能写得很明白吧!我想这种风格应该是没谁了,这个能有这造诣的,这个我文笔不行,但是我写的构思与新奇吧!这个是没有人能比的,这个历史都让他过去,只有创造这个历史的人才会让人记住,这个留在历史上的人都会被人忘记吧!
哎,太厉害了,这个手法太厉害了,这个程度已经无人能及了,所以也无人能懂了,这个是必须的,这就是霸气,神之霸气你们不会懂的。整整三十一年,要花三十年时间去接近一个梦想,我依然喜欢着以自己的方式写着自己的风格的东西,哪怕不被世人接受,我还是我自己,我还是这个放.荡不羁的上帝指使吧,谁也不是我,谁也比不了我。有些人,有些爱,我们会用一辈子去记住,有些事,有些梦想我们依然放不下,戒不掉,依然可以在夜里为它流泪。就算是我的整张脸都湿了,但是我也不曾后悔那个曾经的张扬的自己。
在我经过和已经经过的三十一年说再见,每天都是新的开始,每天都有新的感知,而这份执着将伴我一生,将有三十年和它在一起。
第六百七十四章 好疼(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