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菲斯伯恩的注意力却集中在另一个问题上。“安全处?难道不是内务部吗?”
“安全处是内务部的下属机构。”
作为一名佛罗里达州立大学工程学院的毕业生,以及钻石走私组织成员,秦朗对于安全与情报机构基本没有什么了解。他知道中央情报局,知道克格勃,知道军情六处,但他完全不清楚它们的基本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
他希望可以获得更加专业的职业特工的帮助。但在美国,几乎找不到这样的专业人士,而他目前的身份也还没有达到可以前往欧洲招募职业情报人员的地步。
所以,他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组建Umbrella的内务部。
对于这个机构,秦朗的要求并不是很高,他只需要它可以完成最基本的工作。毕竟,谁也不能指望一家普通的商业公司下属的安全与情报部门能够做得像政府或者国际银行财团所属的同类部门那样好。
但他却要求它可以承担多种不同的任务。
秦朗用了几天时间在纸面上进行了一个简单的规划,内务部所属的部门以及它们需要承担的任务包括:
第一,安全处,公司内部的安全保卫与反间谍工作;
第二,监察处,对公司雇员和雇佣兵进行监视;
第三,经济处,监控公司的各种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
第四,情报处,对外情报收集;
第五,特勤处,保护公司重要成员人身安全。
显然,在它承担的工作范围方面,即使并不全面,但内务部与一些小规模的政府情报机构也没有多少差别。不过在公开内务部的组织结
第七十九节 内务部[下](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