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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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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100.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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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单纯憎恨来剥夺另外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法者鸩捧起摆放在桌面上的那一大堆的证据资料,比划了一下之后,再次重重嘀放下——

    “从之前到现在,我始终都是在坚持一件事。那就是,如果想要确认一个人确实有罪,那就必须拿出无法辩驳,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据来确定这个人有罪!而不是依靠各种各样的间接证据,甚至不能算是证据的证据来胡乱将一个杀人的罪名,安放在一个无辜者的头上!”

    “在这里,我想问问法庭,也想问问对面的公诉方。经过这样一场审判,请问公诉方究竟证明了什么?”

    “不,公诉方其实什么都没有证明。包括刚才对面的检察官所播放的那条死亡录像,我们唯一能够看到的,就是一个无辜的孩子逐渐走向死亡的这样一个悲惨事实,但是除此之外,完全没有任何一点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的确确就是杀人犯!”

    “没有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和被害人之间有直接的关联,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的当事人把被害人关进了自己的车内。请问,在这个华国,在这个法制社会!难道我们可以允许官方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之下,将一个很可能是无辜的人关进监狱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以后检察机关是不是完全不需要任何证据了,在马路上随便指一下某个人说他有罪那么他就是有罪了?”

    “尊敬的法官先生,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之所以存在,之所以为了在审判具体的刑事罪名的时候能够用这种程序法将其设定各种各样繁琐的框架,规定一定要按照程序来进行,正是为了不要让无辜之人蒙冤入狱!在刑事案件的时候,更是要严格确定‘

第100章 100.绝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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