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往往真正比的,是资本。
如果没钱的人不仇恨,有钱的人不蛮横,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动荡。
其实,我并不像外表那么乖巧,甚至经常和男生在泥塘里打架,小时候打弹弓,我能在十米以外,把那些欺负悦悦的人给打跑。
悦悦喜欢吃泡泡糖,每次就花两毛钱,把泡泡糖给她吃,我只要里面的超人贴纸,贴在夏天光溜黝黑的手臂上,那感觉像是,心里住了个英雄。
只是后来,来到深圳,只有我知道,我在深圳所过的每一分每一秒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的,怕我妈生气,怕沈老师生气,怕沈煜生气,我不是因为软弱好欺,我只是怕我在这个城市,再无立足之地。
十几岁的小孩,就像藤蔓,只想缠紧自己的母亲,哪怕与她呼吸同一片空气,我都不会觉得自己孤苦无依。
胖女再次冲过来,她一条腿抵的过我的腰,但是有了之前的经验后,我愈战愈勇,甚至把她打的流了鼻血,她吼了一声朝我冲过来,结果我连动都没有动,她便双腿一软,直挺挺的滑倒,面门朝地。
然后裁判上台,举起我的手臂,高喊一声:“红方胜!”
人群中一阵唏嘘,像是在以为这场比赛作了弊,安静两秒后,忽然,正对着我的地方传来了清脆的鼓掌声。
“啪!啪!”
所有人都望过去,连带着我的目光,只见九千代随意的翘着腿,靠在椅子上,嘴角带着魅惑的笑容,狭长的眼睛配上阴暗的光线,像是给他画上了迷离的眼妆。
紧接着,掌声一个传染一个,满堂喝彩。
可鼓掌庆祝的人
228.我只要我的师父,跟我回家(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