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伙人就在警察局闹了起来,而且还僵持了近三个小时左右。
“我们明显才是受害者,你们到底是干什么吃的?就你们这样,还配当警察?”
另一边,小眼睛男他们的经纪人又开始吼了起来。
“他们可是艺人,是公众人物,怎么可能主动去斗殴?还有,看到他们受伤程度就不知道谁才是受害者吗?我们不追究责任就不错了,这些人还敢要求我们赔医药费?”
可能是被吼得来了脾气,姓金的警察不耐烦道,“当时咖啡店的监控正好出了故障,什么也没有拍到,双方都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也不敢擅自做出决定,要么你们私了,要么就去打官司。”
“打官司?”小眼睛男他们的经纪人愣了下,回过神后,马上怒吼道,“你叫艺人去打官司?这件事你们要不给我们个交代,我就叫媒体来,让他们看看你们是怎么办案的。”
“随你便!”姓金的警察也怒了,冷声道,“就算媒体来了,我们也只会按事实说,一边说正当防卫,一边说是受害者,这个案件本身就没有证据可言,除非你们找到证据。”
“什么?你们警察不去找证据,居然让我们这些受害者自己去找证据?”那经纪人当场傻眼。
“哥,那个,那个.....”就在经纪人不知所措时,眼线男开口了。
“那个,矮...个子矮,他用摄像机录了下来。”早已成猪头脸的眼线男指着朴有昌他们含糊不清道,“只要,只,找到那个摄像机就有证据了。”
因为门牙也掉了三颗,眼线男用了好几分钟的时间才把话说明白。
“摄像机?”
第五十四章 通话(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