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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朝读书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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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合同制卖笑女(求推荐、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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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雁卿撕破脑袋也没料到秦婉儿居然是个合同工,而且她当初寄宿在楚袖馆时,还只是与辛姐姐定的还是口头协议这种不具法律效益的契约。

    历史系出身的郑雁卿,当然是知道“合同制”妓女是存在于古代中国的,(这些“合同制”青楼女子与其说她们是妓女,倒不如说她们依靠自身的特殊技艺来取悦顾客的优伶更为妥切。她们与寻常出卖肉体的青楼女子大为不同,她们大都出身清白、教养良好,多是家道中落之人,自身都会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以及专业艺能,同时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认知度。只不过是因为一些种种原因,比如为了生活,才会勉强被一些颇有名气的青楼画舫邀约寄宿,两者不过是互惠共赢的一种合作罢了,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强制性的约束力。)然而郑雁卿实在没有料到,自己只是第一次逛青楼,认识的第二个从事娱乐方面的…花魁,竟然就是传说中百闻难一见的奇葩工种。

    …………………………………….

    “雁卿!该说的,愚兄也没瞒你都与你说了!这秦婉儿你是留下还是怎么样,你总要拿出个章程来吧!咱们都出来这么久了,老是晾着人家一个大姑娘在那等着也总不是个事儿啊!”

    本就郁闷至极的郑雁卿,被无良堂兄这么一激更是不知道如何是好,“兄长,这个事儿….它难办啊!”

    郑雁卿嘬着大牙花子一脸悲苦的说道:“且不说这秦婉儿我愿不愿意留她;咱们就说,这事儿万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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