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此等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啊!”
“雁鸣贤兄,多时不见却想不到你还是这般风趣!”玉若掩口轻笑,俏皮地翻了一个白眼,“玉若蒲柳之姿那当得贤兄如此美誉,真是羞煞奴家了呢!…雁卿公子,你初来乍到,玉若也没什么好招待你的,这锅香肉确实难得的珍馐,权当奴家的一丝心意,若不嫌弃可否赏面一试?”
玉若略略掩起衣袖,稍稍裸露出一方皓腕,只见她捻起放置在饭桌上的一柄漏勺,从锅中捞出一块肥瘦得宜的狗肉,仪态大方地投入郑雁卿面前的那方精致瓷碗中,便笑颜如兮地招呼着郑雁卿尝肉。
看着眼前这仪态大方、俏丽宜人的玉若,再嗅着弥漫在四周的肉香,郑雁卿差点就要突破心底防线答应此事,正当他要提筷食肉的一霎那,却又让他想起了前世的一些片段,那本该是一个美丽的清晨,怀揣大学通知书的他站在月台上挥手作别了父母,作别了好友,也作别了它…他本以为这不过是短暂的分离,想着在学期结束后,一家人又能重聚欢乐了。却不想,此次的离别与家人、好友来说还算寻常,而与它来说却无疑是最后的诀别!
它不会打电话与自己倾诉彼此的相思,却能没日没夜地呜咽着想念自己;它不会买车票去探望自己,却能死死地守在自家门口等候自己的归来;它不会说话写字,却能用最后的生命谱写相约一生的誓言…它甚至要比一些人都要高贵!至少在它们眼中的黑白色的世界里绝对没有背叛…
郑雁卿还是张松的时候,曾经养过一条狗,它没有多名贵,只是一条普通的土狗,却是祖母临终前留给他的最后一份眷恋。他养了它整整八年,它陪了他整整八年,他本天真
第九十三章,巧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