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个在明一个在暗罢了。 在一年前,陈大勇感念陈强这些年地兢兢业业,对他吩咐的所有大小事务都办得妥妥当当,便以私人的名义奖励了他兴旺1%的干股分红,可别小看这1%,现在的兴旺集团可是市值十几个亿。 按百分比算1%的干股就是至少在千万元以上。 当然这不是将1%地股份直接无偿的赠送给他,而是按照这个股份比例给他公司每年1%的分红。 而且也只是陈大勇跟他个人的私人约定,但尽管如此,每年陈强凭此都能额外获得至少几十万元的奖励。 他对陈大勇当然是忠心耿耿。
而两年前他带了十几个愿意来秀州一起跟他打天下马仔落户后,凭借自己做黑社会的过人天赋,在陈大勇的默许和暗中支持下,已经在兴旺集团总公司所在地乐成区站稳了脚跟,现在手底下也带着上百号的人,开了几家歌舞厅。 生意都还不错。
他现在尽管已经自己当老板,不过却依旧还是在兴旺集团“打工”,只是一般不会去公司上班而已。 他底下那十几个当初跟他来秀州闯荡的马仔也一样,依旧还是兴旺集团的员工,而且每个月都能领上两三千块钱,比起那些大学毕业生地待遇还要高一些。
这次地事情,就是陈强亲自带着这些老骨干的人做地,首尾做的很干净,在分别扣下了那些家属带头人的身份证后,便一顿拳脚相加,外加拿着刀子警告,再惹事就废掉他们全家。 这些原本还抱着侥幸心理想发财的民工家属,见识了真正黑社会的手段,哪还敢坐地起价,跟兴旺集团顶牛。 纷纷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下了保证书、和解协议,拿了兴旺公司给的每家十万块赔偿款,就乖乖走人了。
第二卷 商品社会 第102章 借刀杀人(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