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的期间里,如果首相违反国法,公民议会有权对首相提起公诉。法院一旦裁定首相有罪,可以免去首相之职。
这个代理权力的下放,是为了以希恩为代表的内阁能够方便管理朝政。只不过,易星辰虽然同意让内阁享有这个特权。也只是建立在他不在场的前提,在任何其他时候,一旦遇到国王与内阁意见不相一致的情况时,仍是毫无疑问地,以国王命令为准。
大致的改制方向。已经确立,但距离得出最终法案,还需要再用些时日,对所有细节进行最后的商议和完善。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接下来的连续七天里,易星辰都待在兴华国内,没有离开兴华城,并且参与讨论兴华国的改制。
终于,七天后。兴华国改制的正式法案,最终确定,并分为四大部分执行。
首先,兴华国将实行内阁制。
第一届内阁大臣、公民议会议长、以及大法官三大要职,暂时由易星辰任命,为期三年。三年之后,再根据情况,举行公民议员的选举,构建新的高层。
在这三年里,内阁大臣确定为:希恩任职首相;卢卡斯任职财政大臣;查理任职治安大臣;艾伦任职军务大臣;布莱恩任职情报大臣;沐恩任职外交大臣;
而公民议会议长。则由达拉担任。
至于大法官,按照易星辰的想法,大法官是需要由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担任,本来。希恩是最佳人选,但因为希恩已经担任首相的缘故,易星辰只能暂时兼任大法官,但内阁方面,还是需要尽快培养一批法官出来,以便为国家选拔最佳人选。
其次。各大城市不再任命城主,仅任命城
第三百三十五章 异世法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