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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有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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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六章:军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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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窜。

    等到圣战军抵达桐庐县的时候,这座县城早已经乱了,城中到处都是烧杀抢劫的,没有任何纪律和约束,李宣抵达这边后,下达的第一个命令就是让圣战军将接头那些杀烧抢劫**妇女的人全部抓起来砍杀。

    石宝看了一眼李宣,同意了他这个想法。

    留下两千人驻防桐庐,两人又带着三万人赶赴分水。

    等到了分水时,这边更乱,县尊更早跑了。

    跑,肯定跑啊。

    江南这边剥削的如此厉害,这一但造反起来了,他们这些当官的人还能有命在?

    跑了,大不了点钱俸上去,一点事都没有,可不跑被这群造反的人逮住了,千刀万剐都是轻的。

    到了分水后,李宣同样下达了这个命令,让士兵们把烧杀劫掠的人全部斩杀,可是没多久,李宣就发现这群圣战军的士兵也加入了烧杀抢劫的行列了,街头上的店铺,还有一些良家妇女都被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给悄悄的拿了,或者三五成群把姑凉家给祸害了。

    李宣见了非常的生气,当即就让士兵将这些为祸的士兵全部抓起来。

    “杀,一个不留,以正军法!”

    来方腊这边,是他帮方腊训练军队的,平日间方腊手底下这群人对李宣也是客客气气的。李宣在麒麟军那边成长的,也自然以麒麟军的法律约束自己,不仅如此,武经七书中也严格的写出了士兵必须遵守各种法约。

    这为祸相邻,这烧杀劫掠,这**妇女,但凡发现此例着,一律都是杀。

    士兵,是用来保护百姓的,而不是为祸百姓的。

    当他训练的

第三九六章:军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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