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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娱收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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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主角丽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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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凯萨最后还是选择了去哈佛商学院读MBA,这是最符合一个企业领导人身份的选择。

    做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凯萨实际上很了解自己的缺陷,他前世毫无经营企业的经验,这一世完全是依靠先知先觉和金手指的便利,造成他处处领先一步,才有了今天的金钱和权势。

    这种优势在创业之初确实是威力巨大,可以掩盖一切缺陷。如果等企业达到一定规模,身躯越来越庞大的时候,一系列外行的,粗放的经营管理方式就会开花结果。

    世界上有很多家族式企业都是创业之初众志成城,经历短暂辉煌之后很快衰落甚至倒闭。

    哈佛商学院最大的特色就是不断分析案例,成功的,失败的,不断总结前人经验,并为未来做准备,以达到培养精英老板或者经理人的目的。

    凯萨的这个决定很快被哈佛商学院对外公布,媒体人对凯萨的这个决定毫不意外。在他们心中,凯萨如果没有这种进取心的话,他的产业也不会做的这么大。

    《华尔街日报》甚至作出分析,如果FFF公司上市的话,仅仅是凯萨这个决定就成为一个可以决定股价上涨的利好。

    有些恼火的放下手中报纸,凯萨知道,又有些人不安分了,想要逼迫FFF上市,好从凯萨的手中分一杯羹。

    可惜的是,凯萨不是那些急需风投青睐渴望创业资金的IT精英,他的庞大现金流完全可以支持他按部就班的扩张。

    凯萨的观念甚至比那位李超人还保守,一定会维持企业足够的现金流,绝不为了扩张就盲目负债经营,能不找银行拆借就不找。

    

第八章 主角丽芙(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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