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看到有些惊讶,她也打开衣服看过,没想到里面还有这样一封信。
拿出信,恒王妃并未打开,而是给了朱明玉。
朱明玉倒是没想背着恒王妃。不过恒王妃道:“信是给你的,你看就行了。”不管李赫说什么,她都没什么可担心的。
这封信,似乎不是最近写的。纸张边缘已经有些泛黄了。
打开一看,抬头写着:吾女玉儿。
这称呼?不是说她吧,难道她是李赫的女儿?这可真够狗血的。
朱明玉一见就愣了,赶紧往下看。
看下去,朱明玉却是安心了。这封信虽然是李赫写给自己女儿的,但字里行间却透露出,这个女儿不过是他想象出来的,这封信大概也不是写给她的,而是给孟幼仪的。
信的开头,李赫写道:当年与幼仪约定,若得一女,名曰玉,必爱若珍宝,视为掌珠。今得之,喜不自胜……
后面写的就是若是有了一个女儿之后,他和孟幼仪准备如何陪伴她长大,虽然每个年龄段没有几句话,但却一直从出生写到了出嫁。
感情深厚饱满,看得朱明玉都忍不住为之动容。
情书写成这样,也是绝了。
看落款,是熙平三年,二十年前的事情了,看来应该写于孟幼仪嫁给朱承业那年。
而在信的最下面。有两个明显不是李赫的字:保重。
字迹清秀,一看就是出自女子之手,想来除了孟幼仪没有别人了。
李赫另辟蹊径,目的无非是想打动孟幼仪。让她回心转意,不过还是失败了。孟幼仪收到了衣服,也看到了信,却还是拒绝
178 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