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关于周朝官制的内容,方便我们更好地了解周朝。
周朝灭亡商朝后,天子大封天下,把王族和功臣分封到了国家的各个地方,建立起了众多的诸侯国,数量超过百个。周王朝通过宗法制和封建制,建立起了一个以周天子为中心,各个诸侯国围绕的封建王朝。同时周王朝还建立起了一套无孔不入的礼乐制度,让整个周王朝形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奴隶制国家。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奴隶制不等同于奴隶社会。奴隶制,是指奴隶主可以拥有奴隶的制度。从公元前21世纪夏朝建立开始,到公元前476年春秋时期的结束,可以说是中国的奴隶社会。夏、商、周、秦时代,奴隶多产生于战争,从敌方俘虏的平民成为奴隶,也有因为犯罪被贬为奴隶的。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大部分的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者是奴隶,这样的社会,叫做奴隶社会。
中国的奴隶制是从夏朝开始的,历经商朝、周朝、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已经逐步消亡了,而到了秦朝、汉朝的时候,奴隶制度已经彻底被封建制度所取代。由于在中国古代,农业、工业生产都是以自耕农民和自由的手工业者为主,奴隶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并没有大量地使用,所以有学者认为:在中国,不存在所谓的奴隶社会。所以说,奴隶制和奴隶社会是不同的,周朝就是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度转化的时期。
“封建”的意思,是一种源自中国古代天子依照爵位的高低,将领土分封给宗室或者功臣为封地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诸侯、领主或者大地主能强行地向农民索取土地收入,并且能在自己的领土上行使政府的职权。中国的封建制度大概始于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封
第132节 嫡长子继承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