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国学梦我的中国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55节 众多刑官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

    司圜(huán),负责拘禁不良的百姓,从而加以教育。凡是危害人的人,司圜不会让他们戴寇饰,写明他们的罪状,让他们背在背上,让他们服劳役,从而对他们加以拘禁教育。能改过的,犯重罪的拘禁三年后释放,次一等的罪拘禁两年后释放,轻罪拘禁一年后释放。不能改过反而逃出狱城的,抓住后会被处死。

    改过自新的人,即使被放出来,三年内也不得按年龄和乡民排列尊卑位次。凡是拘禁在狱城中身受明刑的人,司圜就不会施加肉刑来亏损他们的身体了;罚服劳役的人,就不罚没收他们的财产了。明刑指的是把犯人所犯罪状写在板上,放在他的背上来表示惩罚,肉刑指的是施加在罪犯或者犯过者肉体上的惩罚。

    掌囚,负责看守被抓捕在狱的盗贼,以及凡是有罪被囚禁的人。重罪犯戴着手铐和脚镣,双手还要绑在一起;中罪犯戴手铐和脚镣;轻罪犯只戴手铐。王的同罪人如果犯罪,只戴手铐;有爵位的人犯罪,只戴脚镣,来等待判决。等到施刑或者处死罪犯的那一天,掌囚会向王报告即将行刑罪犯的姓名,把罪犯押送到朝士那里,朝士给罪犯加上写有姓名和罪状的刑具,然后押送到市上施刑或者处死。凡是有爵位的人以及王的同族中人,掌囚会把他们押送到旬师氏那里,来等待施刑或者处死。

    掌戮,负责斩杀盗贼和间谍,斩杀后剥去衣服并且分裂尸体。凡是杀害亲属的人,处死后还要焚尸;杀害王亲属的人,处死后还会分裂尸体。凡是杀人的人在市上处死,处死后陈尸三日。对盗贼行刑,也要在市上。只有王的同族和有爵位的人,在甸师氏那里处死。凡是出征、田猎、劳役,在对犯

第255节 众多刑官(1/4)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