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原唱走近与模仿,所以才会让外人觉得陆格唱的不错。
并且,这里面还有原创歌曲加了印象分。
简单来说,陆格其实就是程咬金三板斧,前世经常唱的,会的那几首歌。
因为没事的时候就会一边听着原唱,一边练习,渐渐的唱的与原唱接近。
由此,在外人看来,歌唱的好听,那也是自然的。
可是要让他唱不熟悉的歌,那就分分钟暴.露了他业余歌手的真实水平了。
“是这样啊。”对唱歌这方面,安小诗也不懂,听陆格这么口胡,觉得挺有理的,由此信以为真的点了带你头。
“那,你唱刚才《秒五》那首歌吧,那首歌叫什么名字?
我只听了一遍,觉得挺好听的,想要多听几遍。”安小诗期望的道。
“《愿往事重来》,既然你喜欢听,我就唱几遍给你听吧。”陆格重新拿过吉他,边弹边唱了起来。
两人玩闹着,喝着饮料,吃着干果,期间又叫了一些点心。
直到安小诗粉红色挂着白色小猫吊坠的触屏手机响了起来,他们才是中断了交谈与唱歌。
安小诗接起手机简单的说了几句,然后就挂断了。
“竟然已经接近7点钟了,我妈妈刚才打电话来叫我回去。”安小诗接完电话,看了眼时间,语气惊讶的道。
说着话,她从沙发上拿起自己的挎包,摸了摸自己水蓝色褶皱校裙的包里,感觉了下应该没有掉什么东西。
然后就对陆格道:“今天就到这里结束了,回家了吧。”
“没问题。”陆格拿起自己的
040与助手们的见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