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罪都可免死,而代之以经济赔偿的方式,只要与受害遗族达成协约,负责为其供养终老就可替代刑牢,却为什么强·奸竟是死罪?王的理由是:杀人罪,人已经死了,就算把凶手正法,也无非是再多杀一个人而已,受害者的遗族又能因此得到什么呢?与其这样,还不如选择更实惠的方式,毕竟,活着的人该怎样继续活下去,才比什么都重要。而至于强·奸当然就不能如此了,如果玷污了女人也可以出钱了事,那帝国女子和妓女还有什么区别?所以,杀人罪可酌情免死,强·奸不行!而对大规模废除酷刑私刑,王的理由更充分:战场上制造的残废已经够多了,难道还要继续再造更多?把一个健全人弄成残废,从此折损劳动力,即便是对处罚他的主人,又能从中得到任何好处吗?因此,在王的一手主持下,重修的赫梯法典,成就了古老世代里最宽容的典章。治下百姓,再也不用担心动辄小罪获重刑;数量繁多的奴隶,也再没有卖倒死契终身制之说,无论因什么原因沦落成奴,都是最多七年可赎身;而在这其中,王对女人的保护更可说是前所未有,如果生活不如意,她们甚至可以提出离婚,并且保证获得财产的分配权(真实的《赫梯法典》的确如此,非杜撰)。也正因在这片土地,万众百姓是可以得到太多从前做梦不敢想的权利和自由,才促成了一个个蛮族的归顺和大批人口内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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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多少次,当他遥望这片治下的土地,都总会想起她。生命中再也找不回来的爱,直到一步一步走过岁月,他好像才幡然领悟当初那场祭典的真谛。曾经传闻里可以带来无人能及的强盛,到今天他必须承认,原来,她终究还是为这片土地完成
NO.3-065 巅峰(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