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五成收回,其中四成均分给持有者的子嗣,余下一成,持有者可以决定由谁继承。
而从军入伍者,可领十亩军功田,不过由于训练和出征缘故,这些田地是由其家属代为管理,而家属本身还有五亩田地,而从军入伍者战场立功后,杀一人,便是一亩田地,有着百亩上限,同时根据职位和爵位也有军功田赐下。
军功田在战士死后,同样是收回一半,余下田亩四成均分给有继承权的,余下一成则按照遗嘱给某人继承。但是有两个前提,第一,士卒承认的人才是家属,不然是没办法代为管理的,第二,其家属必须是华胥上帝的信徒,必须是秦国治下百姓。
当然为了防止士卒钻漏洞,所以他必须要指定至少四个人为亲属,无上限。
此外还有吏治田,每年对官员功绩进行审核,根据百姓满意度、城市规划、税收情况、以及是否浪费国家钱粮做出评判,最终得出其功绩,并赐下吏治田。
济世田、吏治田、军功田、爵位田四种田亩。
之所以不搞每人三十亩地,并且可以世袭,是考虑到一个问题。
试问,所有百姓,每户都有三十亩地,请问五年后粮价几何?
试问,所有百姓的田亩都世袭,请问五年后需多少田地供应百姓?
当然,百姓是不会理解秦国此举的用意的,他们实际上和豪族是没有两样的,他们眼里只想着自家的几亩地,自家的那些事情,七大姑八大妈的勾心斗角、炫耀攀比的事,他们眼里不考虑国家,只担心自己家的田被国家收走了,毕竟是祖祖辈辈攒下来的,凭什么收回去?
这就是姬希没有直接以
第137章、荆南(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