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已经有73名小偷交了2000元的罚款。他们主动去不同的银行,购买了那款不记名的信托产品,并在离开hz时,走得匆忙,凑巧都遗忘在我这里。最少的购买了3万,多的7万,总计381万,如果要提现,贴息3个点。”小王说到这里,看向林大人。
“不用,先放几天。”
“还有交不出信托产品的69人,已经将通告给他们看了。也已警告他们,一到拘留期满,就将通告发给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老家当一个月的义工。其中64人受不了被家人知晓小偷这个身份,恳求宽限几天,待他们去附近城市偷盗得手后,一定补上。还有5人很光棍,无所谓。他们这次被抓时,只是偷了一辆公用自行车。”
“一分一厘都是偷。”林大人不耐地说了一句,“这几个正好杀鸡给猴看,通报发到当地公安机关,人也送回去。和省厅打个招呼,通告一定要发!”
“是。那64人,准备陆续放出,通告暂时压一下。但是,听说要去s市的较多,会不会不妥。”
“这一个月就抓了这么点?”
“我们市是全国有名的安全,很多小偷没有到hz市的计划。抓到的这些,80%是来旅游,顺便偷点费用的流窜犯。”
“一毛啊!”林大人一声长叹。
小王理解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这点钱,和损失的7亿比,确实连一毛都算不上。所以他才会建议将反扒窃专项行动的处理方式改变:原先抓住后是刑事拘留,现改成行政拘留、罚款和发通报,并将通报的发放可以用信托产品赎回,替领导多积攒一点。当然,自己听说后马上送上的369万,也是
93.一毛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