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楼上那个穿裤衩的就没过来,它就能抵挡血腥味的诱惑!”肖琳说道:“我的直觉告诉我,它就藏在附近盯着我们。”
我抬起头向对面高楼望去————肮脏破败、了无生气,就像一个巨大的水泥坟墓。如果那个“裤衩哥”能抵御血腥味的诱惑,就说明它的智慧在普通黑骷髅之上!会比十个普通的黑骷髅还难对付。
肖琳接着说道:“而且这两个黑骷髅之前没有进食,应该是新来的,和上午那些不是一拨。”随着进食的增多,面前的两个黑骷髅肚子开始鼓起,被撑大的胃有些部分已经从腹肌后面露出来,让人又恶心又毛骨悚然。
“先打死一个怎么样?”我提议道。它们一个背对我们,一个面向我们。如果运气好,我们可以击中那个面向我们的黑骷髅的眼睛。
肖琳说道:“最好能一下都打死!它们很聪明,打死一个很难说剩下的那个会干出什么事。有一次我在野外遇见了一个黑骷髅,我走它就跟着,我开枪它就跑,我停下它就尖叫召唤普通丧尸消耗弹药,十分讨厌。”
“后来你是怎么脱险的?”我急忙问道。
肖琳两个大眼冲我一斜,脸上含着笑意,说道:“最后爬上了电线杆,正好有个菜鸟开车经过,把那家伙顶到树上了!”
“哦……”我明白过来,原来是在工厂那天发生的事。回想这段时光,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那时的我,的确是个什么也不懂傻傻的菜鸟,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学到的东西比之前那十几年学到的都多!
邓骁急道:“管那么多呢!干掉一个是一个。被一个缠住总比被两个缠住要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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