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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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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一章 最黑暗的一天之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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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听到秦法系官员们整齐有力的吼声,也不由得暗自在内心起了波澜:几十斤牛肉便是在如今的南京城中也是价值不菲,何况又是用盐腌制了的干肉。鲁国不出产盐,以管仲的才干手段,卖给隔壁鲁国的盐价钱也不会便宜了。如此算来,夫子先生的学费当真还不便宜!

    至于是杀少正卯,如果不是官拜“少正”的卯和孔夫子一样开办私学,而且把夫子的学生都吸引过去听课,夫子先生会在任鲁国大司寇,代理宰相,上任后7日就把少正卯以“君子之诛”杀死在两观的东观之下并且曝尸三日吗?这完全就是两个学校校长之间因为争夺生源而引的血案嘛!

    你在蓝翔门口招生简章,培训挖掘机专业学生,并且把蓝翔的学生都挖走了不少,你看蓝翔的校长会不会跟你急眼?夫子也是如此。所以,才给少正卯来了个**消灭的结果。并且,给他扣上了“小人之桀雄”,一身兼有“心达而险、行辟而坚、言伪而辩、记丑而博、顺非而泽”五种恶劣品性,有着惑众造反的能力等罪名。可是,又拿不出实在的证据。所以这位卯,不杀亦当死,非夫子所愿,不得已罢了。

    前面乌龟爬开路,后面王八跟着爬。既然祖师爷明了“君子之诛”这个招数,那么,后代的徒子徒孙们就有样学样了。“圣人治奸”的手段被人复制了无数次。同样在大成殿里配享孔夫子的理学宗师朱熹就曾被人参奏“请加少正卯之诛,以为欺君罔世、污行盗名者戒”。苏轼陷身乌台诗案之时,与苏有宿仇的李定指责苏有四大可废之罪,其中一罪就是和“五恶”高度相似的“言伪而辩,行伪而坚”。苏轼的弟弟苏辙参奏吕惠卿的时候也忘不了运用诛卯事件:“盖以尧之四凶,

第六百一十一章 最黑暗的一天之大打出手(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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