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好点了?”
“哪有,还是和以前一样!”
“谁叫你一口把我的药水都喝光了!”
……无话可说。
这次速龙的损失可以说是相当大,整个部落一百八十只速龙被热病夺去了六十二只,损失超过三分之一。不幸中的万幸是,死去的速龙大部分都是衰老的或是体质较弱的,对整个族群影响不大。
还有一个问题是,它们已经不想再回原来的巢穴去了,一是因为那里留下了太多恐怖的回忆,六十二只同胞丧生在那里;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们觉得达姆斯神庙附近不是很好,而是非常好,不仅有山(后面是个山丘)有水(前面就是泉水),而且有吃(森林里的食物当然比草原上多)有住(我估计它们是看上我的神庙了),所以它们决定举族迁徙到这里来。
不管怎么样,它们来了也好,有了它们的保护,至少我不用再担心神庙会不会被别的生物打扰了。而且在它们大病的时候,族里的史莱姆们和它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速龙就是这样一种生物,对敌人毫不留情,对朋友却是毫不犹豫的托付生死。而且一想到熊怪的事还没完,我就深觉得速龙的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
相处的时间久了,我发现速龙的思想满单纯的,(通俗点说就是头脑简单啦!)它们的世界远比我们简单,(想找比史莱姆的生活还简单的真是少见。)整天除了吃就是睡。(那不和史莱姆以前一样吗?)
自从速龙搬来后,我们开始流行一种新的节目,就是骑速龙赛跑,不知道是谁先发明的,反正现在是火的很。这种比赛讲究的是速龙和史莱姆之间的配合,和单纯的速龙之间的赛跑又不同
第十四章 史莱姆龙骑士(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