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写毛笔字。
李卉芷开始搜肠刮肚,念哪一首好呢?想想也是丢人,以前在青园那种地方,就是不想念诗,今天反而要在这里,助一个傻姑娘重登花魁而大肆搜括!
自己还是个女人吗?
妙儿已备好了墨,笑意殷切的等着,活像个小媳妇。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想了想,李卉芷念了这首《虞美人》,《送别》虽然好听,但从年代上来看,毕竟与大唐隔了一千多年,再加上《送别》里面可以说引用了一些美国当时流行的曲风,略有些西洋化,而《虞美人》则是地地道道的唐代作品,不管韵味还是意境,都更符合现在的审美。
相信这首词可以击败那首《送别》。
李煜,对不住了!
想来李老应该不会见怪,他也是风月中人啊!要是知道他的诗词能在这样旖丽的情境下使用,想必也会释然一笑吧!
妙儿手里的笔饱含着墨,却不动笔,她杏眼看着李卉芷,动情地说道:“我就知道!从你那天骑在马上,经过楼下,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你与其它人都不一样。我的眼光果然是极好的!……”
李卉芷努力回忆当天骑马的样子,想想还真是与众不同,人家骑马都是昂首阔步,姿态不凡。自己呢?紧紧地夹着,像只鹌鹑一样,生怕掉下来,又怕撞到碰磁的,走得还特别慢。一块手帕从天而降,差点没把她吓死。就这竟然还能入了妙儿
第五章 虞美人(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