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安等应该缴纳的费用。”
屋中人听着像是明白了,又有些不懂,马麟主管司法这一块,逻辑思维强一些,他试探着解释道:“王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这样,如果一个村民他租用了县府的土地,来到一个新的村子,那他所摊派的费用就分开交,向原来的村子交一笔钱,保证他自己在原来村子的身份,能够参加村民会议这些,应该是和民主有关,而他在新的村子生活,新村子要向他提供治安、教育这些事务,那他就该把这些摊派的钱交到新村子里,如果这个村民就在原来的村,那两笔摊派费用都交给同一个村。”
“马麟算是解释得很清楚了,我就是这个意思。”王颂赞许的点点头。
“那如果这个村民两头都住呢?”张鸿问道。
“两边都住就要两边交了,这个没什么办法。”马麟道。
想想也是,这恐怕是眼下最好的解决办法。
“其实最重要的是先理清摊派,有些该县府做的就不要让村里去做,村里就管好村里的事就行,村治不能变成一些人敛财的工具,国圃,只要把握好这一点,我想村民是会接受的。”
“这倒是,把各项摊派说清楚,不该有的就不要有,去掉一两项中饱私囊的摊派,村民就有福了。”张鸿感叹道。
“王先生,我懂了,我们先试着改一改,如果有问题,再想办法解决。”
花了几天功夫,薛儒集思广益,将阎锡山的村本政治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细化,并按照王颂所说,将各村公所原有的摊派进行了划分,一部分和人挂钩,不管他去哪,这笔钱都要交,除非他申请离开原来的村子,只是这样,要想再回去
第51章 村治(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