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听;然而终于在老乡会上见到庐山真面目时,突然我脑海里所有美好的词汇一概忘却,只能用“成熟稳重、谈笑风生”来形容。因为我是负责人之一,来到会场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他报道,毕竟这也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很热情地跟我打了招呼,然后让我跟他坐在一起。起初我以为这是工作需要,但据他后来回忆说,其实是他的刻意安排。在整个老乡见面会上,大家除了吃吃喝喝、相互认识,也没什么值得留念的,但是唯有L君令我印象深刻。在饭局一开始的时候,他小声嘱咐让我做好准备,在他说完开场词后作自我介绍。一向恐惧社交的我一开始很是拒绝这个提议,但他说了一句话突然点醒我——在任何社交场合,要让别人都认识你并记住你。在L君的鼓励下,我战战兢兢地说了几句话,至于说了什么现在已然忘却,只有L君的那句鼓励和诚挚的眼神让我印象颇深。然而吃到一半的时候,大家都互相开始敬酒认识,L君是被灌最多酒的,他也主动带领我们去别的饭桌敬酒,看得出来他很习惯这样的场合。看他来者不拒,一口一杯地喝,眉头也不皱一下,突然对他印象不好起来。最后饭局结束的时候,管理账目的我跟随L君去前台结账,当时前台比较繁忙,给我们报的价格已经超出了我所收上来的钱数,我内心有点打鼓,不知道如何向大家解释账目不对的问题,此时L君则不慌不忙,仔细看了一眼前台给的发票然后发现了问题。
“这不是我们的发票,你们弄错了。”他如是对前台说,底气很足,好像之前喝的酒跟喝水一样,完全没有把他弄晕;倒是我,喝不喝酒都一样,反正每天都是晕晕乎乎的。
过了5分钟左右,前台核对完账目,承认
相遇即相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