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素生上任三月,主刑事案件三起,一判续刑,一判离婚,皆服首,众人曰刑。众人说:
吴刑部去诉公正人,
乡里乡情多知道他,
国家重臣皇上明白,
清明时节好好讲礼,
爱人同志员外珍重,
内人外人不要掺合,
乡村里曲也是仁义,
相亲相爱都是同志。
皇帝得此良臣也是百姓的福份,自从皇上为国在天京祈安后,国民多归顺,知儒有若是好皇上,是为人民服务的好皇上,大家也不多惹事,所以全国刑事案件很少,不外是财产、婚约、盗窃、抢劫,多是民事案件,那大理寺赵红瑜那里也都能断,刑部也是疑案才受理,那是惊动皇后的大事。皇上也是少诉原则,息事宁人,和谐司法,也想唐朝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太平日子,为后人垂名,立功立德立名立法,却有一桩案大理寺不理,告之刑部主事,众人不明,由新上任的吴主事主持断案。此案原由为:
山东济宁大名府次州于县唐家村,是多姓村,也是古时西北洪都河洪水受灾迁来的中等大小的村落,不受孔子教化,爱内讧,不外争财婚姻,这次正是此事。媳妇是同村蒋氏桂珍的女儿,嫁给同村李氏方晓的儿子由情,媳妇蒋琪生了女儿三个,是大家庭,要分开过,所以要析财。这李氏是小气,也有几亩薄田,也是糊口,也就是要分田,那蒋琪好强,想招郎续香火,这田产不可不要。那婆婆也是有几个儿子,有几个男孙,也不差蒋氏几个女儿,要她全嫁出现去。嫁出女儿,自己孤凄,也是不争气,连生三胎都是女子,老公也不争气,是怕惹
第七十四章 刑部主事在析财案中论公正(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