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新月子爵恃宠而骄,竟然凭借着自己金牌捕快的身份和陛下委托重任的理由,赶出一系列荒唐事,老臣上书弹劾花十三,现有九条罪状陈列于此。”
朝堂之下,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走出队列,看着萧纲礼,恭敬地拜了下去,然后开始上奏。
这人真是尚书省的最高执政长官,时任总机衡的尚书令杨修文。杨修文此人虽然执掌尚书省,但是为人却非常低调,很少和朝廷其他人大交道,一副为国为民的老好人形象。
说着,杨修文从袖口之中拿出一份奏折,打开便开始念了起来。
“第一条大罪状:花十三身为朝廷御赐金牌捕快,就应当按律执法。此人非但不按照大梁律例执行刑讯条令,反倒自创割人皮肉数百刀这样惨无人寰的刑讯手法,可见此人内心暗,完全摒弃了朝廷一贯主张的优待犯人的做法,其心可诛。”
“第二条大罪状:花十三身为新月子爵,而且是陛下御赐的公主驸马,虽然还未成婚,但是却俨然成为众人皆知的事实。尚未成婚,就和扬州太守之女、大梁第一女捕快凌诗月关系暧昧,两人一路同行,实为男盗女娼之辈,有辱皇室之风。”
“第三条大罪状:花十三虽然是陛下御赐的金牌捕快和新月子爵,但是官阶只是五品而已,但是他面对官阶高于他之吏,并不参拜,喝令陛下特派临安通判使吏部尚书禄智敏等人,为官不居,实属有辱大梁之风。”
“第四条大罪状:花十三在众人拜见通判使之时,并未参拜,遭到吏部郎中吉嘉瑞的指责,非但没有悔过之心,反而拔剑斩掉吉嘉瑞一条臂膀。并且杀鸡儆猴,命令三品大员吏部尚书禄智
第四十七章 花十三的九大罪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