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这些兄弟。最后这一位,是郑家的公子,郑则。十年前,贾汇杰还没有出来的时候,他们家,曾经是咱们县的首富,虽说现在没落了,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郑少也是一个人才。大家,都被贾汇杰压的过不下去,想跟您混口饭吃。”
虽然吴越给他们说好话,可是他们也不敢自大,那个人老成精的李春华,立马就站出来谦卑道:
“呵呵,吴兄弟客气了,我们算不得什么,比起飞哥这等人物,我们都不过是俗世间的一只小小蝼蚁罢了。”
这话也有尊敬,但更多的是试探,试探叶飞这个人傲慢与否。如果他太傲慢,这些人,也不会傻乎乎的去为他卖命的。
但是很显然,叶飞是个聪明人。
他冲大家一抱拳,道:
“大家都不用客气,论年纪,你们都在我之上,说不定以后我还有许多要向你们请教的。”
众人互相递了一个眼色,对叶飞的态度很满意。
不过,叶飞转眼又脸色严肃道:
“我知道,我的实力不如贾汇杰,但是你们仍然愿意在这种时候来陪我,就足以证明了大家的决心。但是我丑话也说在前头。如果不想跟我混的,现在就可以走,我绝对不会为难半分。可是,要是跟我混了,日后再敢背叛我,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叶飞的话,让众人为之一振。
郑则站出来道:
“飞哥,你放心,我们今天既然过来了,就绝对不会背叛您!贾汇杰不仅心狠手辣,而且为人傲慢,像我们这些人,即使投靠他,也是被当做狗一样使唤,从来不会带给我们一丝一毫的利益,只会
第六十二章 初具规模(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