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兵吕岱,家中弟妹七人,老母卧病在榻,断粮已有三日,昨夜盗军粮一石,送往家中,以解燃眉之急。”
“岱知犯了偷盗之罪,故连夜返回,请总兵惩罚。”
“岱行至密林时,观一壮汉,头戴黄巾,身缠锁链,拉粮车过于山涧,并不时手抓头颅,面露痛苦之色。”
“岱与其智斗八十回合,耗尽壮汉力气,将其生擒,献于总兵。”
陈平观吕岱之色,闻吕岱之言,不禁对其暗暗敬佩。
为亲人活命,盗军粮情有可原。知罪认罪,乃真信士也。
要知偷军粮,乃军中大忌,是杀头之罪。能前来受死,且面无惧色,真豪士也。
如此信士,豪士之人,我陈平怎可杀之。
况且吕岱,吕定公这个名字,陈平是那么耳熟,好像真是一位三国名人。
可陈平怎么回忆,对吕岱也没有任何印象。这真是奇了怪哉。
既然前世的记忆熟悉,就更不能杀。
收买吕岱,成为自己的左膀右臂,方为上策。
陈平思索了一会儿,发布了对吕岱的赏罚令。
“因吕岱盗粮一石,救家中老母弟妹,有大孝。免于死罪。但活罪难逃,重责二十军棍。”
“因吕岱身手敏捷,出逃时无一人发现,直至今日统计兵卒,才知失踪一人。故命吕岱为骑兵卒长,领五十骑士,行斥候军情之事。”
“因吕岱生擒黄巾先锋,赏百金,粮百斗,官升百夫长,统领百人。”
“因吕岱一事,夜巡兵卒犯失职之罪,罚每人十军棍。其一是看管军粮不严,其
第三十七章 古之恶来 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