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工作人员在架子上找了一会,递过来一个信封,说:“不是人,是信,一个礼拜前寄来的。”
我看见那信封上写着柴少荣三个字。打开一看,第一行字就是:“能找到这来,看来你文采不错,那稿子被录用了。我是陈永兴。”
这封信很短。简明扼要得讲了几件事。
第一件事是:当年军中那场袭杀,疯的不是他和手下的三千士兵,而是其余的那几万人。他们已经不能再被称为人,为了民族大义,他不得不下令开枪。被捕后,陈永兴只能装疯,给自己争取点时间。
第二件事是:当日怀中的孩子是陈永兴的儿子。孩子的母亲给他起名叫陈明拾。不过,现在这孩子只能暂时放在一个远方表叔那里。表叔姓程,如果日后我见到了,希望照顾着点这个孩子。
第三件事是:陈永兴决定回到当年的荒山,了却一些旧事。至于荒山在哪里,只字未提。
第四件事是:那天的便衣最好不要惹,惹不起。
信的末尾说,如果没死的话。他还会再找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