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娟、张雪召到审讯桌前,张彪在我右手边站立,王元芬、罗娟、张雪在我左手边站立。虽然我们阳界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单独询问受害人、证人,更不允许将犯罪嫌疑人、受害人放在一起审问,但这符合照端公审鬼和《鬼事惩处法》当堂对质的规定,相当于阳界《刑事诉讼法》法庭质证这一程序。
我坐上审讯椅,掏出随身携带的端公惊堂木,它虽然只有巴掌大一块,却是师傅用收服的一百一十一支厉鬼的大腿骨切片叠加炼制而成的,其拍击声能够穿透鬼体,直抵鬼怪心脏,让其心脏发颤,一般的鬼怪听说惊堂木双腿都要发软,很少有不如实招供的。我“啪”地将惊堂木拍在审讯桌上,一道符光闪起,张彪、张雪、罗娟、王元芬惊得浑身一抖,齐刷刷跪倒在地板上。
我威严地大喝一声:“钟馗堂”端公奉命审讯你等,何方鬼魂,速报身世。
我把惊堂木指向王元芬、罗娟、张雪:现在是民主社会,你们三人不用下跪,站起来讲话。
王元芬、罗娟、张雪先后讲了自己的身世和张彪掐杀她们、役使她们做老婆的过程,与公安机关先前工作发现的情况非常吻合,还一致控诉张彪杀人、强奸、限制鬼身自由等罪恶,要求将其打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我将王元芬、罗娟、张雪的笔录做好后,把惊堂木一拍,右手食指指向张彪:你讲——!
我这食指并不是情绪激动而伸出去得,也不是刑讯逼供而伸出去的,而是带有震慑张彪的符咒。张彪本来就被我的捆鬼绳、惊堂木吓得不轻了,在被我食指发出的符咒镇住后,立即战战兢兢地回答:小人张彪,荒溪人氏,同治三年生人。
第11章 夜审杀人鬼(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