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偷完一条鱼后,骆维大学四年培养的警察的自我修养一朝崩溃。躲在马棚后面美美地啃完一条烤鳟鱼,他又钻进镇上最大的一幢房子里,一边自我催眠这是劫富济贫,一边盗窃了一套长袍和一袋硬币。随即大摇大摆地在镇上晃荡起来。
打开地图,骆维辨认出此行的目的地就在小镇的西北方,路上会经过几个农场,应该不会走错。这时远处听到一声喊道:“镇长大人。”
镇长?骆维看看周围,好像没看到官员模样的人啊,咦,怎么大家好像都在朝我看的说?
“镇长大人,罗福斯农场又有人病倒了,您看怎么处置……”一名穿着皮甲的老兵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走近一看却懵了,“阁下对不住,我认错人了。”
骆维笑着说:“呵呵,没关系。”他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转身就走。
那老兵还在看着他自言自语:“明明穿的和镇长那件长袍一样啊,连领子上的徽章都一样。”
骆维一边听一边加快脚步,手上也迅速摘下那该死的徽章。“呵呵,看来我和贵镇镇长实在是品味相同啊,居然撞衫了,有闲定当拜访,定当拜访……”话没说完,骆维猛然一个加速,绝尘而去,身后传来一阵阵抓贼的吼声。
所谓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只怪骆维没常识,这种经济不发达地区最大的房子还能是谁的,一家伙就把这片的一把手给入室暴窃了,确实是年轻人没经验啊,该去盗贼工会进修进修。
会变猫的骆维摆脱这种追捕不要太简单,骆维走在大路上,朝终点开进。沿途都是大路,也没有迷路之虞。不过路过的几个农场,却感觉农民伯伯们都是一副
第九章 会唱歌的向日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