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好人家,不然以婉君性子,知道他死了,一定会为朝歌守一辈子寡!
朝歌,你放心,你托付的事情,我陈浩一定办到!
……、
在楼下已经准备好饭菜的春喜,等了许久都不见楼上下人来,浑然不知道此时楼上已经空无一人。
自由陈浩留下的三百两白银。
银子是陈浩留个春喜的,孟公已经去世,作为孟公的书童,伴随着孟公的死亡变得无依无靠。
三百两银子足以让春喜平平安安,好吃好喝过完一辈子了。
也不枉他照顾他们这些日子。
陈浩抱着朝歌的尸体从后窗跳下。
踏着夜色寒风,驾驭着孟公的马车向着朝歌家乡奔去。
“朝歌,我带你回家!”
……
家开始的地方就是故乡,故乡是每个游子的最开始的地方。
婉君已经泡好了酒米,经过一天发酵后就可以去市面上买,朝歌已经走了三个月,还没有听到半点消失。
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好不好。
南城实在离天城太远了,根本无法打探什么消息。
婉君一边担心着一边开始做着手边的活。
自己已经不是富家小姐,很多针线的活都需要自己做。
浑身上下都穿着补丁衣服,这里破了用布头补补,那里破了再用布头修修。
反正时间久了,自己身上已经有三十七块补丁。
望着铜镜中女子,婉君有些觉得好笑。
自己现在哪里还是南城第一美人,陶婉君呢。
第九十七章 凤求凰 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