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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钱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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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在这些有势力的人士手上,台湾的土地制度发展为三级制:垦户是业主,第二级是从他们手上分领的租户,领导劳工,组成垦殖团体,在这些垦殖团体下面,才是劳动的佃户。
垦户、租户、佃户,三个阶级,分层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些垦首,领有垦照的势豪之家,可以拥有数万亩的土地;每年收的租税,可以达到十几万石。这种土地制度,毋宁说是原始封建体制。那些大垦户,俨然是一方诸侯,手下的人,都是他的子民而已,像颜家这样的四大家族,就是最典型的代表。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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