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歌是不是“有感觉”,都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首歌在全国范围内的大红大紫、人人传唱,就已经证明了这首歌的异常优秀写成都,这基本上是最著名的一首歌了,自然不可能其来无凭。
而在当下的这个时空,《成都》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四大美人乐队的首次巡回演唱会上,是在成都府,而且这是一次红遍了全国的、正在被直播的演唱会,而这首歌的第一位演唱者,叫李谦。
名动中国的、让无数国人、无数歌迷引以为骄傲的李谦。
吉他清脆,和弦优美。
现场近四万名歌迷无人鼓掌、无人躁动。
几乎是片息不闻。
只有校园吉他的声音,清清亮亮的响彻整个体育场。
而借助了现场的十几部摄像机和电视直播的信号,这一刻,不知道多少家庭、多少部电视机的跟前坐着的不知道多少观众,也都集体地沉默着。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诗人、歌者们,借地抒情,借景抒情,向来都并不会拘泥于一时一地,也未必就会拘泥于去描述那些具体的景象。
因为真正动人的,从来都不是酿造这杯酒用了多少高粱、什么好水、或者
第一二五章 掌声,只是掌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