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大家都觉得这是泯灭人性。可真饿的极了,谁还管什么人性道德、血亲骨肉。一闭眼,孩子交出去,今天家里人就能有几顿饱饭吃,这就够了。
那时人们的想法很简单,不交孩子,都得死。交了孩子,或许还能有那么一两个活下来的。为了延续香火,人们往往都把家里的女孩交出去,换肉给儿子吃。
后来这种易子相食的情况越来越频繁,甚至还出现了一种专门的职业,叫“角爷”。角爷的具体工作,说白了,从劝说人家卖孩子,到给双方做个鉴证,再到后面杀人取肉,都算在工作范畴内。
这卖孩子也没什么讲究。因为大家都是穷人,所以卖孩子不谈价格,不谈喜好,只谈重量,有点类似于早期的物物交换。而做角爷的好处就是,交易成了,可以先分一杯羹,所以在那个年代,角爷是个可以顿顿吃饱的残忍职业。
年少的太爷窝在茅草堆里,饿得头晕眼花,抓心挠肝的无法入睡。他琢磨了一晚上,最终还是狠下心,决定吃人肉、做角爷。
太爷听别人说过,这做角爷首先要给角爷头子们准备一份“货”,也就是活人。这一来是礼数,二来也是向别人证明自己有找到货源的本事。
于是天还未亮,太爷便简单收拾了一下随身的物件,两本铸币书籍,一张高祖母的画像;一个铜质的婴儿手环;一件素白色麻质短衣,是用高祖母丧服的边角料做得,平时没舍得穿,此刻也换上了,又将手环揣于怀中,将画像和书籍用蓝布包了,背在身后。
收拾妥当,太爷便去了城南边的集市。找了个旧书摊,把书卖了,换了三四枚铜钱,来当“货”的定钱。
说
第一章 羊入虎口(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