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往下看,左手趾高气昂坐着一位,头上没有官髻;金花宝钿,钗环步摇,看来不是功名之仕。清瘦的面颊上带着凉薄。眼睛仿佛长在了脑瓜顶儿上。她就是罗威,那个被我设定为噱头的倒霉鬼。我缓缓的走进了正堂,稳稳地站在了大堂正中,双眸直视县丞。身后跟着那几个提着镣铐的衙差。
那县丞一见我上堂的样子,脸色不怎么好了:“大胆刁民,上了县治大堂因何不跪?”
我冷冷一瞥罗威:“她因何不跪?”
县丞向着罗威方向一拱手:“她是罗大人的千金,也是本案原告……”
这也太狗腿了!我脸上不觉冷了许多:“我朝律制:未定其案,先伤者即为苦主,只能安抚,不得恐吓。”对于七岁便临朝听政的我,衍圣王朝的法律显然比她吃得透。
县丞嘎巴嘎巴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一边多事的书吏探过头来低低耳语:“大人,我朝律制确实有此一条。”那县丞忍不住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书吏退回原位。“看来你也是个久经公堂的刁民,来呀——将她打跪正堂。”
这都是什么脑袋?面对一个比自己更懂律条的,首先要考虑的就应该是此人的身份、背景,是否上指钦差。查明案情、核对佐证,做出正确判定,以保证不落把柄与对方。哪有先立威,处置了再问情由的?我脸上也浮出了轻蔑。
衙差这里刚一举棍,我身后影卫早已出手。简单的几个移动,她们就稀里哗啦的,不成形象了。其实,早在我还朝交出兵符当日,凤主就已昭告天下:除非弑君谋逆,衍圣王朝没有束缚如王之法绳,没有诛伤之器械。如违此喻罪比欺君,打死勿论。
第八回 公堂(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