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非常喜欢写字。年少的时候,虽有天分,却坐不住。总是跟着我大伯东奔西跑,成日里上房揭瓦下河摸鱼,荒废光阴蹉跎岁月,气得祖父大人挥断了无数的藤鞭。
可是他们还是每日里笑哈哈地到处乱窜。时常向其他的同龄人炫耀自己腿肚子上的伤痕,像是得胜归来的将军,在向亲朋好友炫耀自己身上的伤疤是战功的证明,本身即无上的荣光。”
她在旁边也铺开了一张宣纸,写下了“颜盛国、颜柳氏”六个大字。
云霆侧头看了看。赞扬了一句不错,又直白地道,“你的字写得棱角分明,太过锋芒毕露。虽说端庄大气,显得光明磊落,但于女子而言,却未免太过凌厉,难免给人一种盛气凌人的逼迫感。
日后这字不要在其他人前展现出来,用左手学习另外一种字体吧,用于书信联络的。只要显得工整圆润一些就行,不求风骨,但求无过。”
颜舜华点头表示受教,当即就将毛笔换到左手,然后一笔一划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用的是簪花小楷,字体清婉秀润,完全不同于此前右手所书的阳刚凌厉的感觉。
“咦,你从前练过?”
云霆凑过来细看,“像是写了很多年的人。你是从小就双手练的?”
簪花小楷确实是从小就练习的,只不过当时用的是钢笔,而不是软趴趴的毛笔。
颜舜华嘴角抽抽,压根就不愿意去回想从前被颜盛国笑话不已的练字生涯。她后来即便眼睛瞎了都要坚持练习不辍,大概也是心里憋了一口气,想着反正眼不见为净,静下心来练习,进步总是快的。
她也的确进步神速,没有多长时间就写得
第286章 感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