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在神速,贵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蛮军草创,号令不一,我可一击而溃之,若迁延时日,则失先机。届时,或屯兵坚城之下,或战于山野之地,我军皆大不利,甚为不妥。当宜疾进、急战、速胜。”
小庞这家伙小小年纪,就是好战分子,怪不得董神棍说他有刀兵之虞,这样喜欢冒险的家伙,迟早要出问题。
吴懿看着这一对刚上战场的菜鸟师徒俩,听着两人高谈阔论兵法,真是十分的不以为然。反正自己该说的也说了,到时候栽了跟头可别赖我就行。于是哈哈一笑:“四公子,庞小哥,我部兵甲辎重甚多,难以急行速进,若要速战速决,还要倚重魏将军所部才行。”
魏延可没他们那么多花花肠子,刚开始听刘璋要让吴懿为前锋,已经很不爽了,这一听吴懿推荐自己,立即就跳出来了,也不管刘璋是怎么个盘算的,高声嚷道:“主公,末将愿为前驱,不破贼军誓不回还!”
这货又是一个好战分子。
怪不得和小庞俩人打的火热,关系甚是亲密。
刘璋所以要拿吴懿说事,是比较蛋疼这个吴懿。带在身边吧,也不是很放心,留在后边吧更不放心,明知他不可能当前锋,刘璋仍然不死心要试一试。当然,还有一层意思,刘璋这次带吴懿出来,还有要给他展示自己军威的意思。如果吴懿害怕不敢领前军,那刘璋就要给他看看自己编练的新军了。
新军剿匪或者战绩口碑很差,但东州军更差,否则以前蜀郡也不可能那么多土匪了。当然,土匪蟊贼机动灵活,忽聚忽散本来就不易对付。但是,新军的训练其实是为大兵团阵地作战准备的,尤其是像东州兵这样的,喜欢
第46节 兵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