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三国军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三章 火起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价格卖与张其。

    这件事情很多人都知道,陈旭也不隐瞒,坦然答道:“正有此事。”

    一路跑了过来的陈静,略微有些喘息,抹了一把额头上细密的汗珠,丝毫不做休息就低声追问:“我昨日所谋之事,大兄可曾下定决心?”

    想起昨日之事,陈旭脸上仍有挣扎之色。

    正所谓‘毁人田地,若杀人父母’,陈旭本来想要偷偷报复张其。

    但是陈静却说:这仇不仅要报,还要报得轰轰烈烈,更是要让陈旭在报仇之后名扬州郡。

    这个时代由于提倡‘孝’、‘义’,但凡有人父母、师长、朋友被人侮辱,为了报仇杀人不但不会被人唾骂,反而会被人敬重。

    三国时期,曹魏的《魏略》书中特辟《勇侠传》记载:孙宾硕曾冒死援救遭宦官迫害隐姓埋名的逃犯赵岐;鲍出尚节义,在土匪劫掠时,不但只身救出老母,还奋不顾身地解救邻居老妪;杨阿若曾单骑突围,搬兵诛杀豪强黄昂,震惊一时;祝公道曾蹈险牢狱,解救出素昧平生的魏国名臣贾逵,不语而去,为一时所颂。

    而三国名人之中亦不乏这些人物。

    其中典韦为友杀李永;夏侯谆杀辱师者复仇;徐庶为友报仇,杀人后白灰涂面,披发而走。

    此后,众人尽皆为世人称颂。

    两汉时期,甚至在法律上,对于因报仇杀人之事都会格外宽恕。

    汉章帝时,官修的《白虎通义》就有记载,“子得为父报仇者,臣子于君父,其义,一也。忠臣孝子所以不能已,以恩义不可夺也”。

    如此一来,更加助长了这种为了实践“孝道”

第十三章 火起(2/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