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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军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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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6章 杀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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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百姓猎杀羌人。

    战国时期,商鞅制定的秦法规定:凡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者,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

    二十等爵位最低级的乃是公士,公士虽然也是一个爵位,然而有此爵之民,仍须服役,他们的身份仅仅略优于无爵的平民。

    饶是如此,仍旧有很多身份低贱的普通百姓,愿意为了这个爵位疯狂。

    更何况,军功授爵乃是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

    贾诩制定的军功授爵制度,相比起秦国的政策,却是有了些许改变。秦国的军功授爵,必须是士卒亲自斩杀敌首,方才能够换取爵位。

    然而,贾诩却认为,只要有人能够得到羌人头颅,都可以因功封爵。

    贾诩是这样解释的:如今凉州大大小小的汉人流寇无数,甚至于有不少当地豪强,还拥有强大的武装力量。

    当杀羌令颁布以后,固然有些流寇与豪强想要得到爵位,会努力猎杀羌人。甚至许许多多的百姓,也会冲着爵位猎杀羌人。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眼红爵位,可能有些人只是贪恋钱财。

    官府只认羌人首级的方法,却可以让一些有钱的凉州豪族,使用钱财收购羌人头颅。如此一来,就会调动更多的人前去猎杀羌人。

    听到这里,文昭却是皱起了眉头,说道:“文和此计虽然大妙,然则官府只认羌人首级,会不会导致汉民,为了争夺首级而相互猎杀”

    陈旭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假如羌人首级能够换取爵位钱财,有些辛辛苦苦

第466章 杀羌令(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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