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台湾原住民的观念,似乎只有杀过人的男孩才能算是男人,才有资格纹面……
年复一年,台湾的原住民就过着这样野蛮而血腥的生活:在林间追逐野兽,寻山泉而饮,斩下敌人的头颅,夜晚则围着篝火跳舞,大口吃肉。对于他们来说,生命就是一场献祭,死于战斗乃是至高的骄傲。
麻豆社是台湾南部平原上最大的土著部落,拥有足足上千户的人口,作为麻豆社头领的儿子,莫纳自小就想成为村中的英雄。而在十四岁的成年礼“出草”之中,他也果然表现出色,通过一次巧妙的伏击,成功杀死了两个正在狩猎的新港社土人,并躲过新港社的追击,成功带回了这两个倒霉鬼被砍下的头颅。
从那一天开始,莫纳光荣地通过了祖灵的考验,获得了纹面的资格,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勇士。
接下来的日子里,为了证明自己的伟大和非凡,让周边的部落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发抖,莫纳十分热衷于“出草”……时至今日,这位“英雄”的屋子里已经摆放了三十几个收藏品,有老有少有男有女,其中大部分是台湾土人的脑袋,也有一些脑袋属于倒霉的汉人商贩,甚至还有几个红毛人的头颅。
如此频繁的“出草”,自然给麻豆社带来了不少仇敌,但莫纳和他的父亲——麻豆社的上一任头领都对此不太担心。相对这个岛上的其他部落,麻豆社本身就人口格外众多,能够动员五百多名战士,在跟其他部落的征战之中拥有碾压式的兵力优势。而附近的另一个大部落目加溜湾社,也是麻豆社的亲密盟友。红毛人的“雷铳”固然很厉害,但他们人少,麻豆社并不怕他们,只要出了大员港半天的路
第十二章、崇祯四年的二十七个瞬间(十二)(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