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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大明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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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两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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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大明律》所录五刑之中的笞、杖、流等罪责都不再《大明刑法》之中出现,就按照徒、死二刑定罪吧。”

    二人闻言也为皇帝的决定感到震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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