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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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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高仲学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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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毛笔这一横就不一样了,它在起笔的时候是有一个回勾动作的,而且这一横脑袋会比身子要稍稍的瘦一点而儿,在收笔的时候还有一个回勾。虽然以前一前一后有两个回勾,可你在观察的时候是看不出来的,只觉着前后这两个顿笔非常好看,字体丰满,若是你照着它这么书写,往往都不会成功!

    这就是古人创造出汉字的伟大,复杂的汉字加上难以驾驭的毛笔字隔绝了两个阶级。一个农人即便你会背三字经,不会写,人家是不会承认你是读书人的。即便你会写,但是写的不好,那么你只是一个识字的人。

    在读书人的世界,你只有写出一手好字,人家的才会承认你的地位。

    照着张与可的字高仲开始练习起来,但是写了几遍之后,高仲却还是没有抓住要领,每个字都是写的非常丑陋,一个个张牙舞爪的。

    写满了石板之后,高仲便是看着石板盘算着自己应该如何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竹屋中的张与可微笑的看着已经停下来的高仲,笑了笑,然后继续看着自己面前的书本。

    “哎,真是笨,小学的时候明明已经学习过的,现在怎么忘记了!”

    忽然高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笑嘻嘻的继续来到了石板面前。

    这一次高仲没有盲目的继续照着张与可的字来临摹,而是开始在石板上开始慢慢写着:点、横、竖等偏旁部首。这的确是小学老师教过的知识,任何字都是偏旁部首组成的,只要讲部首练好,然后再来写字那就轻松多了。

    所以现在高仲要做的就是将“去沙存金,铁杵成针。”几个字拆分,一笔一划的慢慢书写便可。


第十三章高仲学字(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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