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以「硬译」风格闻名。他曾希望借引入欧式的长句,来增加汉语对复杂关系的表现力。据统计,鲁迅总共翻译过14个国家近百位作家200多种作品。
鲁迅的古文、日本语水平很高,德语也相当不错,在陆师学堂附属矿路学堂就已开始学德语,到了日本以后,旧日本帝国的现代医学流行用德语,德文是医学专业必修的外国语文(所以留日学医卒业的郭沫若也能读点德文)。
鲁迅在仙台1年半,德文从来没有放掉,时时有在看书。
鲁迅生前曾多次公开宣称「我不懂英文」:《〈阿Q正传〉的成因》里,鲁迅说完「英文的似乎译得很恳切,但我不懂英文,不能说什麽。」
又接着说「只是偶然看见还有可以商榷的两处:一是『三百大钱九二串』当译为『三百大钱,以九十二文作为一百』的意思;二是『柿油党』不如译音,因为原是『自由党』,乡下人不能懂,便讹成他们能懂的『柿油党』了。」从这里也就可以知道,鲁迅还是能看点英文的,只是水平不能和他掌握得较好的几个语种相比。
《鲁迅日记》附载的《书帐》(图书采买纪录)里面可以看到鲁迅买的很多外国书名,有相当数量的英文书。
周作人《鲁迅与英文》一文说:「他是反对英文的。在光绪戊戌(1897)年他最初考进水师学堂,也曾学过英文,Question这字他当然是认识的,不久改进陆师附属的矿路学堂,便不学了,到了日本进了仙台医校之后改学德文,这才一直学习,利用了来译出好些的书。
他深恶那高尔基说过的黄粪的美国,对於英文也没好感,自然他也很佩服拜伦雪
第一百章 横眉冷对千夫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