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应该有的道德!”戈文盯着段启刚一字一句的说道。
说完这些话,戈文也不去管段启刚,回过头看着演讲台下的交头接耳的众人,用严肃的语调说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同样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突然听到戈文一本正经的读起了法律条款,原本哄哄然然低声讨论的大学生们突然愕然的静了下来,于是整个礼堂大厅在听不到任何声音。
而那些猜到了戈文这番动作的目的的老师们、记者们以及一部分学生们则惊讶的努力鼓大眼珠子力图看清楚那个站在演讲台上被灯光照耀着的年轻人。
想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名誉的个人在这个时代还真的没有过呢!
“1978年12月邓老曾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说,‘我们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有这样英明的国家领导人以及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我相信我们中国一定会走上、也必将一定能成功的走出一条属于我们中国的社会主义法制道路。
我相信那时的中国,将会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
今天,就让我戈文为中国的民主和法治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
第73章 送你们一个大新闻(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