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超过了佛教。而且,此时由于回回教入侵的关系,兴盛于天竺北部的佛教,早已式微之极。反而是婆罗门教,由于扎根于天竺南方,故此依旧颇为兴旺。
不少信奉婆罗门教的商人,通过海路,来到了大都做生意。这些虔诚信徒,在异国他乡也有向神明祈祷参拜的需要,于是便集资兴建起一座婆罗神庙。由于天竺婆罗门教崇尚白色,所以这座神庙由内而外,都通体雪白。大都的一般老百姓看了,便称呼为“白庙”。
白庙虽然建成,但
婆罗门教特有的种姓制度,把人分四等。地位最高为婆罗门,相当于僧侣或祭司、主教之类;其次是刹帝利,是实际掌握武力的军事贵族,相当于东瀛倭国的武士;第三是吠舍,也就是平民。第四为首陀罗,只被允许从事一些诸如屠宰、接生、处理丧葬等被认为是“不洁”的低贱工作。通常他们是前三个种姓的奴隶或仆人。
在四大种姓之外,又有所谓的“达利特”,也就是贱民。他们在天竺的社会中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相当于乞丐。其余四大种姓者,绝不可以与他们相互接触。否则的话,自己也会成为不洁之人,从而失去原本的种姓和社会地位,下场十分凄惨。
种姓制度,是婆罗门教最重要的基础。在婆罗门教的教义中,出生的时候是什么种姓,便永远都是什么种姓。即使有所改变,也只能是由上而下。也就是说,刹帝利有可能变成吠舍,但绝不可能上升为婆罗门。
不但如此,婆罗门教更认为,生为婆罗门,便生生世世,无论经过几世轮回,都永远是婆罗门。同样,生为刹帝利,也永远是刹帝利。生为贱民的话,更加永远都是贱民。
799:三大主神(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