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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煌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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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大肆扫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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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回警察局录口供。

    一般来说,妓‘女’在录了口供,登记了身份之后,顶多羁押24小时,然后便放她们离开。但对于嫖客,警方却会主动与其家人联络,要求家人前来警局,把嫖客领走。在香港这个华人社会的环境里,一旦传开如此丑事,嫖客在家人以及街坊邻里之间,将颜面丢尽,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了。这对他们而言,绝对比被警方拘捕更加可怕。

    另外,各处‘色’情场所的负责人,也一并遭到拘捕。他们将因为容留和组织卖‘淫’罪,遭到起诉和审判。通常情况下,触犯此项罪行者,将至少会被判处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还有,在钵兰街的上空,假设着大大小小,数之不尽的霓虹灯广告牌。此刻一声令下,警方也派出人手,把属于被扫‘荡’场所的广告牌全部拆除。

    如此一来,既然有人想要继续寻‘花’问柳,却也失去了相关指引。同时,被扫‘荡’的场所,在扫‘荡’行动过后假如要重新安装广告牌,又额外增加了大笔成本。这对于它们来说,绝对属于雪上加霜。

    然而,原本应该无差别的扫‘荡’行动,此刻却出现了极明显的差别。也可以说,今天晚上警队的行动,属于选择‘性’行动。虽然在不知外情的人看来,会觉得一头雾水,完全不了解警方执法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但假如是内行人的话,那么他就能看得清清楚楚。警方打击的目标,清一‘色’都属于黑豹帮的地盘。而黑豹帮这个江湖帮派的幕后老板,正是周氏集团的董事长,周汪文。

    警方这次扫‘荡’行动的临时指挥部,设置在一辆中型货车之上。眼看扫‘荡’行动十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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