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魔法也非常的不错,大多数时候都是靠魔法混饭吃的,所以它的魔晶从质地和元素力量存储限度上来说,也的确该比白毛裂地犀牛的魔晶更好。
“我的乖乖,这小屁孩真的干掉了一头烈焰魔虎?”乐邦哀伤的拍了拍自己发际线退化严重的大额头,一脸的头疼。这个立志要成为一名肩负无数荣誉骑士的银背猛男毫无疑问是一个非常虚荣的货,一想到自己努力了这么多年,什么干货没混到不说,今天还被一个半大小子比下去了,乐邦心里就是一阵难受。仿佛想在周围找棵结实的树上吊。
“算了,我看你们都不用多说了,这个小子是个‘艾姆威皮’级别的攻击手,他的实力。我还是比较认可的。他和你们走的路线不一样,要干掉一头烈焰魔虎,比起你们来要容易许多。”终于,曹团长这个专业人士站出来说了句公道话。安抚了一下萌库之后,曹团长又缓缓道:“当然,这并不是说你们就没有这个小娃娃强。术业有专攻而已。就像是你们要让他把一千五百磅重的杠铃卧推个一百次,他也同样办不到。”
或许是因为南征这个大主题,曹团长也用南方人的土话来褒奖了一下这个萌娃。“艾姆威皮”,在南方诸蛮的土著俚语里面,是“最有价值的战士”的意思。这种话能从曹团长这样的人嘴里说出来,那简直是比真理还真。劫掠团的人都知道,在战斗技巧方面,曹团长的眼光比米高佐敦大雪山还要高,能得到他称赞的,那绝对是有真材实料的。
一千五百磅卧推一百次,这仅仅只是劫掠团主力战士们每天健身的第一课而已。这个训练量,光是说出去都可以让无数自命不凡的肌肉猛男感到羞愧,但这也正是劫掠团战士们
第十三章 小土豪(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