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毒舌太犀利了,犹自骂个不听。
一阵吱呀的响声过后,那城门的吊桥也再度缓缓的放了下来,曹团长可以清楚的看到城门里面还有不少人在探头探脑的张望。一道道眼神写满了好奇。见到这一幕,曹团长更是来气,难道劫掠团是过来让你们观看的珍稀动物不成?
不多时,一队骑士从孟菲斯城中疾驰而出。这队骑士也是嚣张得紧。一马当先的骑士笔直的冲到了曹团长面前不足丈许的距离,方才一勒缰绳,那匹土黄色的巨骨马也随着他这个动作希律律的一声长鸣,一双前蹄抬起人立而起。这匹巨骨马是毋庸置疑的好马,而且一看就知道绝对是比蒙帝国豪斯族的得意作品。绝对是最好的那种巨骨马,从头到尾起码有一丈半,光泽的被毛下面是一块块如同岩石雕刻而成的块状肌肉。这种巨型巨骨马,体重绝对超过八百磅,比曹团长的乌骓都还要大出两圈,在比蒙帝国当中也是非常稀少的,非常能负重,就算是巴克利和勒布朗这样的猛男,也能背负,是组建重骑兵的最佳选项。那马蹄落下来的时候。甚至溅起了一片积雪,洒落在曹团长的面前。
曹团长从头到尾连脑袋都没有抬一下,只是淡定自若的为自己点上了一支大雪茄,直到面前这个骑士炫耀够了,曹团长方才不屑的抬起眼瞥了他一眼,吐出一口回龙。
“不错,还算是条好汉,就是这个头太小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倒像是个娇滴滴的娘们儿!”马背上身材高大的骑士扬鞭指了指面前不远处的曹团长。他的话惹得身后的其他骑士也是一阵哄堂大笑。他也许对曹团长这种淡定比较欣赏,可更多的却是调侃。
“这个混蛋,竟然敢说老板是个
第二十二章 这不是误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