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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无聊的作者,每天玩天涯明月刀挂机码几个字,上课不听讲码几个字,看大神的小说看得兴起码几个字,LOL玩累了也码几个字。
不能说从来没想过成神,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但梦想注定遥远,眼前的情况是宝宝刚开了一本新书,想不到什么有特色的名字,索性就叫《半本小说》了。是不是很有个性?我才不会承认自己是为了万一哪天挥刀自宫能够找个理由来着。
“可是大兄弟这东西是讲灵感的,咱先把刀放下来行不行?”我扭头看向身边白衣飘飘的长腿欧巴,“兄弟,咱得讲道理不是?我就是个业余写手,一天也就能更两千字,你这样把刀架我脖子上我连一千都写不出来了。”
欧巴不情不愿地放下凶器,刀尖“当啷”一声磕在地上吓得本宝宝当时就是一哆嗦,尿都甩出来好几滴。在摆了一个很装十三的姿势之后,这位大兄弟很有高人风度地说:“我没让你继续更文,这次来之所以跟你说这么多,就是希望你能就此结束这个故事,不要再打扰我们的生活。”
我面前的长腿欧巴就是唐子翊,小说第一个故事的主角。由于我长期龟速更新,导致那个世界的发展远远超过了小说的进度。每次唐子翊成就道果,与林雅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都会由于我的键盘轻响,再次回到起点,面对昏迷不醒的小鸭梨……还得重新渡一次雷劫!
我在这边悠闲惬意,唐子翊他们却是苦不堪言。虽说按照一般玄幻小说的套路,我最终一定会让唐子翊成功踏上成神之路,但这种轮回一般的痛苦实在让人崩溃。从此我的主角欧巴开始了与时间的赛跑。
和男神同居的日子(一)(1/4)